廢舊編織袋回收分級:
可回收性廢舊編織袋的回收可分為四級:
一級回收是指選用一般的加工辦法把可回收的廢舊編織袋(邊角料等)加工成與新料功能一樣或附近的商品。
二級回收是指把廢舊編織袋(邊角料等)經(jīng)一種或多種加工辦法加工成功能比新料稍差的商品。
三級回收是指回收廢舊編織袋中的化學成分,使之成為單體或燃料。
四級回收是指通過燃燒從廢舊編織袋中回收能量。
一級和二級回收的加工區(qū)分往往是不十分明確的,如酚醛塑料常常被添加到純化合物中用于出產(chǎn)功能變化很小的同種商品,但酚醛塑料的回收仍被劃為二級回收。其原因是可回收性廢舊酚醛塑料在與純化合物的混合中僅僅起填料效果,而其自身并不具有純化合物的性。三級和四級回收的區(qū)分也存在相似的狀況。有些焚化設備選用的是兩步處理法,即先熱分化廢舊編織袋,后燃燒熱分化產(chǎn)品,雖然是用來回收動力,但由于這些廢棄物首要被轉化成了單體或化學原料,所以這種兩步處理法仍被區(qū)分為三級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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