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財稅發布78號通知,指出將對于報廢汽車、報廢摩托車、報廢船舶、廢舊電器電子產品、廢舊農機具、報廢機器設備、廢舊生活用品、工業邊角余料、建筑拆解物等產生或拆解出來的廢鋼鐵作為煉鋼爐料,自7月1日起可以享受30%的退稅比例。
自2011年取消廢鋼鐵行業稅收優惠政策后,新的優惠政策何時出臺一直是廢鋼鐵從業者關注的問題。尤其是在今年廢鋼鐵價格一路下行,煉鋼爐料用廢鋼貿易商毛利始終在50元/噸以下的情況下,貿易商更是期盼退稅的扶持。在行業整體經營困難的情況下出臺退稅政策,無疑給市場帶來一絲暖意。
目前我國的廢鋼鐵回收利用尚未形成完善的體系,利用率相對來說也不高。據有關數據顯示,我國廢鋼利用率僅為19.9%,遠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8.3%。而伴隨著我國鋼鐵工業的快速發展,到2014年底國內鋼鐵積蓄量已經突破60億噸,預測2020年可以回收廢鋼積蓄量將達到110億噸。廢鋼作為一種載能節能資源,用廢鋼煉鋼可以節約大量的能耗。因而政策補助廢鋼企業也是迫在眉睫。
“日前再生資源行業期盼多年的退稅政策終于塵埃落定,文件自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執行。雖然在所有再生資源中廢鋼僅退稅30%,屬于退稅額度最少的產品,與前幾年廢鋼行業期待的50%退稅政策仍有差距,但至少給目前正處于‘水深火熱’中的廢鋼貿易商以及廢鋼加工企業帶來一絲絲希望”。有分析師說道。
在此次發布中,有兩條值得注意,一是納稅人需符合工信部的《廢鋼鐵加工行業準入條件》的相關規定;二是煉鋼爐料的銷售對象應為符合工信部《鋼鐵行業規范條件》和《鑄造行業準入條件》并公告的鋼鐵企業或鑄造企業。也就是說,財稅扶持從以往的全行業補貼,改為針對大中型合規的廢鋼加工企業補貼。目前,符合要求的只有準入條例規定的160多家加工企業,它們是最大受益主體。
雖然目前30%的退稅補貼尚不足以讓大中型廢鋼加工企業扭轉目前散戶為王的行業局面,但各地后期各項優惠政策也將同樣向這些企業傾斜。目前散戶尚能依靠兩頭不開票的價格優勢與大中型企業抗衡,但一旦廢鋼行業稅票檢查加嚴,散戶競爭力將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