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政府正計劃發電11780億單位來實現能源過剩,本財年整體電力過剩達1.1%。
根據2016-17負載發電平衡報告,政府設立目標,發電量達11780億單位,整體電力過剩1.1%,峰值過剩2.6%。
經過和國有電力公司、中央、各邦及私營發電企業進行詳細討論后,負載發電平衡報告由中央電力局完成,并獲得電力部的批準。
來自不丹的進口電力和印度非常規及可再生能源也納入報告中。
隨著若干輸電線路投運,邦內部及各邦間的輸電容量得到大幅提升。第12個規劃期間,增加發電容量將實施嚴格監管。
2016-17財年,考慮實現16654.5兆瓦發電容量,這將有助于電力赤字的邦減少電力短缺。
南部和西部地區的能源過剩預計分別達3.3%和6.9%。北部、東部和東北部地區可能面臨1.8%、10.3%和8.3%的能源短缺。
上個財年,全國電力短缺為2.1%,是單年度最低水平。
本財年預計電力過剩的邦有,德里18.6%,中央邦11.9%,馬哈拉施特拉邦7.4%和泰米爾納德邦11.2%。而電力赤字的邦包括查謨-克什米爾邦、北方邦、北阿坎德邦、比哈爾邦和賈坎德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