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鞏固原有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基礎上,參照淡水城區垃圾分類做法,今年惠陽各鎮(街道)要再選定1~2個村作為試點村莊,擴大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范圍,推動農村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到今年底分類減量比例達到30%以上。這是筆者從日前召開的惠陽區2015年愛國衛生暨“美麗鄉村?清潔先行”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
去年,惠陽區選擇了新圩鎮花果村、三和街道全坑村、平潭鎮江南村等20個村試點生活垃圾分類,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3類進行分類,鼓勵村民收集日常產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廢棄物,賣給廢品站或個體回收人員。農村保潔員在清掃村道、清運垃圾時,對垃圾進行二次分揀,最大限度減少垃圾產生量。
今年,惠陽將擴大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試點,每個鎮(街道)要再選定1~2個村作為試點村莊,倡導“垃圾分類,全民行動”環衛意識,推動農村生活垃圾源頭減量。
對于自來水尚未覆蓋的農村區域,惠陽按照每人每月2元的標準,征收生活垃圾處理費,所收取的垃圾處理費專項用于農村村莊保潔。在全區100%鎮建成區全面征收生活垃圾處理費,隨自來水費收取,以加大環境衛生投入,提高村莊清掃保潔工作質量。
另外,惠陽城區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將在8個小區約3000戶居民的基礎上,擴大試點范圍,擬新增10個花園小區約20000戶居民和城區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作為第二批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