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99號),確定對電器電子、汽車、鉛酸蓄電池和包裝物等4類產品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
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核心是通過引導產品生產者承擔產品廢棄后的回收和資源化利用責任,激勵生產者推行產品源頭控制、綠色生產,從而在產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提升資源利用效率。
在新能源汽車領域,提出建立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電動汽車及動力電池生產企業應負責建立廢舊電池回收網絡,利用售后服務網絡回收廢舊電池,統計并發布回收信息,確保廢舊電池規范回收利用和安全處置。動力電池生產企業應實行產品編碼,建立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統。率先在深圳等城市開展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并在全國逐步推廣。
此外,“建立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產品編碼制度和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統”被列為重點任務,該項任務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負責,計劃于2017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