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垃圾分類”寫進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的大背景下,垃圾分類回收利用被提上了新的高度,受到更多關注。
大力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的鄭州已倡導了18年“垃圾分類”,推進、落實并不盡如人意,原因何在?目前垃圾分類所遇到的瓶頸,究竟在哪里?這些“放錯位置的資源”,如何各回各“家”,實現最大化回收利用?
從今天起,本報刊發系列報道,予以剖析、探討并展望,并通過實地探訪揭示外地先進地區的做法,以圖形成共識,整合力量,推動這一利國利民事業不斷向前發展。
核心提示|18年前,鄭州市市政部門未雨綢繆,倡導垃圾分類,并通過社區試點在全市大面積推行,然而好景不長,此后雖多次力推,成效均不盡如人意。一些民間機構的實踐和探索,囿于種種原因,同樣沒有成功。作為污染減量、資源化利用的重要途徑,垃圾分類的重要性,社會各界已有共識,但由于周邊相關配套、監管機制不夠健全,各方形不成合力,制約了這個系統工程的有效開展。
“垃圾分類”之居民家庭的困窘:難分!
3月16日上午9時,鄭州市經一路與紅旗路交叉口北側,一個老先生提著一大袋垃圾,走出經一路北19號院大門后,隨手扔在了停在路邊的三輪垃圾車上。他丟棄的這袋垃圾,跟垃圾車車廂中的不少袋裝垃圾一樣,不僅有剩飯菜這種不宜利用的垃圾,也有舊書本、舊衣服、飲料瓶等可回收的雜物。 與這輛垃圾車一樣,在路旁的經一路垃圾中轉站門口,停放的兩排數十輛垃圾車同樣是混合存放,未見區分。 問及丟垃圾前是否想過垃圾分類問題,老先生一臉錯愕:“你問這干啥?都扔幾十年了,還分啥分?讓誰回收利用?誰想用誰用!賣廢品那仨核桃倆棗,我要它弄啥,還不夠費事錢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