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積極提倡廢舊鉛蓄電池回收利用,但廢舊鉛蓄電池回收市場仍是冰火兩重天。一方面,非法回收長期占據回收市場主導,份額高達80%;另一方面,國家雖明確要求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鼓勵鉛蓄電池生產企業采取自主回收、聯合回收或委托回收模式,利用自有銷售渠道在消費末端建立的網絡回收鉛蓄電池,但因相關政策不匹配,稅負不合理,導致合法正規企業從事回收業務申請流程繁瑣、跨省轉移周期長,回收成本畸高,生產者責任難以順暢延伸。
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天任從事鉛蓄電池行業已有30多年歷史,今年他向大會提交了3個議案、15個建議,其中就包括《鼓勵和支持綠色循環生產企業構建全國廢舊鉛蓄電池規范化回收體系》的建議。
現狀
建設運營難落地
張天任表示,生產者在責任延伸時遇到許多實實在在的問題,開展廢舊鉛蓄電池回收業務,從項目立項、環評,到公示、評審、報批,再到辦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資質,按常規流程需要大半年時間,耗時較長,手續繁瑣。
按照國家相關法規要求,生產企業從事廢舊鉛蓄電池回收業務,即使拿到《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合法經營,還需在每個地級市新建一個規范化回收公司,且對收貯倉庫的面積、防滲、防腐、消防、視頻監控、信息化平臺等建設改造要求很高、耗資較大。比如,建設一家面積200平方米以上的收貯倉庫,一般需投入100萬元以上。“這不具有可操作性,很難落地執行。”張天任說。
我國對廢舊鉛蓄電池尚無倉儲、回收、運輸標準、車載路線控制等一系列政策細則,張天任解釋說,“怎么回收、怎么運,各地執法標準不一樣,各省對政策的理解也有差異,生產者責任延伸很難推進。”
另外,因目前廢舊鉛蓄電池仍屬于危險廢物,幾乎全國各地對收貯倉庫選址都做了硬性規定,必須進駐化工園或循環經濟產業園。但是,有些城市并沒有規劃類似園區,實際操作中經常無法選址。很多地方政府歡迎生產企業前來投資,但由于廢舊鉛蓄電池回收項目稅收少、就業少,不愿意接受回收企業入駐,選址也就無法落地。
市場
冰火兩重天
據國家發改委最新公布數據,2017年,我國金屬鉛的產量為472萬噸,約占全球鉛總產量的44%。但截至目前,我國尚未建立完全由正規企業主導的規范有效的鉛蓄電池回收體系。
合規企業成本高,非法回收卻是“陽光燦爛”,事實上,非法回收的占比反而比幾年前又增加了10%的比例,達到80%,進一步蠶食了合法企業的回收空間。這個數據的變化說明,只有20%是通過正規渠道回收的,鉛蓄電池的回收現狀越來越嚴峻。
那么,回收市場為何被非法回收占據主導?小商販一方面走街串巷回收電池,交易既不開票,又沒有場地、設施和環保投入,也不使用專業危化品物流專用車運輸,成本低廉;另一方面,抬高價格,從消費者手中回購廢舊鉛蓄電池,賣給小作坊加工后獲取高額利潤,導致環境污染嚴重。“造成回收市場劣幣驅逐良幣。”張天任表示。
目前我國超過85%的鉛被用于生產鉛蓄電池,銷售后遍布在廣大消費者手中。行業公認,鉛蓄電池生產過程的環境污染隱患可防可治可控,而非正規回收處置環節的鉛污染形勢最為嚴重。
窘境
合規企業成本過高
生產者回收鉛蓄電池,再回到生產線,大大降低對原鉛礦的開采,這種資源綜合利用的行為,本應從稅收、經濟政策等方面加以鼓勵。但現實卻是,進項稅、消費稅、增值稅等稅收導致企業回收成本過高。
以進項稅為例,合法正規的回收企業將廢舊鉛蓄電池轉移到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需開具17%的增值稅發票,但廢舊電池基本都是從終端消費者手中收上來的,沒有發票,這就導致新電池銷售的增值稅發票無法與廢舊電池回收的進項稅相互抵扣,增值稅高,企業回收成本過高。
至于在鉛蓄電池行業征收消費稅,張天任代表已經連續3年提交相關議案或建議,建議調整優化鉛蓄電池消費稅,促進中國電池工業高質量發展。
從整個行業看,消費稅擠占了企業利潤,造成成本大幅提升。據對風帆、超威、天能、駱駝等9家大中型鉛蓄電池企業調查分析,2016年這9家企業利潤預計為20.69億元,繳納消費稅預計為21.29億元。
企業反映,2016年下半年以來,鉛原料價格急劇上漲,最高漲至2.2萬元/噸,相較上一年度漲幅超過50%,再加上繳納消費稅,企業受兩頭擠壓,成本壓力陡增。
消費稅對行業的另一個影響是“低小散”企業死灰復燃。規范企業被征收4%消費稅,而一些非法或不規范的“低小散”企業通過偷稅逃稅,重新活躍起來,以非法手段與規范企業爭搶市場,或進行無票交易、或降低銷售開票比例;也有企業以降低開票金額等非法手段向稅務部門虛報銷量。大型骨干企業卻處于被動地位,也造成“劣幣驅除良幣”的市場環境。
加之近年來增值稅的退稅政策弱化,使合法正規回收處理企業成本進一步增加。2012年前,合法正規回收處理企業增值稅退稅為70%~80%,目前下降為30%,其廢舊鉛蓄電池的收購價格與非法處理的小作坊相比處于劣勢,競爭優勢減弱。
建議
切實解決進項稅問題
生產者推行責任延伸,卻發現建設運營難落地,跨省轉移周期長,加之稅負問題導致回收成本高,責任延伸之路走得磕磕絆絆。
張天任建議,國家應鼓勵和支持具有產業鏈整合能力的綠色循環生產企業構建全國廢舊鉛蓄電池規范化回收體系,打造廢舊鉛蓄電池生產、收集、貯存、轉移、處置全產業鏈整體解決方案,實現綠色智造、綠色回收、綠色轉移、綠色處置,引領鉛蓄電池行業走綠色、循環、可持續發展之路。
一是切實解決進項稅問題。張天任說,“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合法正規企業就將無法開展回收業務,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就成了一句空話”。
二是科學合理優化電池消費稅,對履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的生產企業制定支持政策,對電池消費稅進行差異化退返,確保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有抓手、可操作、能落地。
三是加大增值稅的退稅力度。
同時,他建議,由政府管理部門建立全國性的回收系統管理平臺,更好地實現對鉛蓄電池產品全生命周期監管;建議從國家層面出臺相關政策法規,從嚴從重打擊鉛蓄電池非法產業鏈的回收處置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從源頭上確保合法正規的回收處置企業走上良性發展軌道。
張天任表示,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進一步減輕企業稅負,重點降低制造業行業稅率。我們深耕制造業30多年,聽了更加振奮、更受鼓舞,熱切盼望讓鉛蓄電池行業早日享受到降稅紅利,輕裝上陣,加快高質量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