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舊換新”需求一大批收回、拆解公司來完結處理工作,因為收回處理過程中會有許多有害的物質或元素,這對企業自身的技能處理水平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而我國在家電以舊換新、家電收回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需求面臨各種技能性需求以及方針施行的多元性。
廢舊家用電器危機四伏
“家用電器下鄉”、“節能空調補助”的商場還沒有徹底翻開,“以舊換新”便應聲而來。國務院常務會議決議從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施行家用電器“以舊換新”方針,以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山東、廣東、福州和長沙等9省市為試點,組織20億元資金用于家用電器“以舊換新”補助。依照方針,顧客可獲得新家用電器銷售價格10%的補助。收回拆解處理企業在處理過程中發作的運送費用也可由政府給與定額補助,可是具體補助多少,方針中并沒有批注。
關于長時間處于“吃不飽狀況”的收回拆解企業,“以舊換新”無疑帶來了足夠的“糧食”。
數據顯現,我國廢舊家用電器的年作廢量,電視機為500萬臺,電電冰箱為400萬臺,洗衣機為600萬臺,手機則是1000萬部。假如將上述電器并排擺放,大約要從北京擺到紐約去了。如此巨大的待作廢數量,收回企業又怎會“吃不飽”?
別的,廢舊家用電器中含有多氯聯苯,對人體有致癌效果。電器中含有的鉛、鎘、水銀等重金屬,假如處理不妥,會在必定條件下發作化學反應,嚴重危害生態環境。流向農村商場的二手家用電器大多經過創新修理,但因內部元件老化,極易導致有害物質走漏,乃至發作爆炸,對人體構成損傷。
廢舊家電新規下月施行
旨在促進資源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發展的《拋棄電器電子產品收回處理辦理法令》(簡稱《法令》)將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法令》清晰,電視機、空調、電冰箱、洗衣機、微型計算機共5類產品將會成為第一批依照國家標準進行正規收回拆解的產品。
國家將樹立拋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用于拋棄電器電子產品收回處理費用的補助,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進口電器電子產品的收貨人或許其代理人應當依照規則實行拋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的交納職責。
收回路上的“延伸職責”
假如用高速公路來描述家用電器產業鏈,廢舊電器的收回與處理更像是狹隘的變道口。80%以上的家用電器產品在這里遭受“堵車”。在具體的換購方針出臺前,心急的家用電器生產商只能摸著石頭過河,與第三方廢舊收回企業聯手,制造出多種“以舊換新”版別。但關于舊家用電器的去向問題,一直被家用電器生產商所蕭瑟。
康佳推出的“以舊換新”提到了顧客能夠經過“電話預定、上門換購”的方法變賣舊家用電器,可是變賣的家用電器送到哪去沒有在活動細則中注明。與康佳類似,海信在承受記者采訪時表明,一般是和環保局下面的拆解作廢處聯絡處理收回舊家用電器,至于哪些企業接手處理,怎么樣進行處理,海信方面沒有給出清晰答復。
我國家用電器協會一負責人表明,從辦理和本錢上看,我國廢舊家用電器收回處理的本錢比歐洲和日本要低,廢舊家用電器處理廠經過出售經處理可再利用的資料能夠降低本錢,但從履行上看,樹立廢舊家用電器處理系統短少資金的支撐,很難讓生產商和經銷商自覺地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