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渣土管理大隊執法人員在進行日常巡查時,發現南園路臨街某門市店面外,裝修后的建筑垃圾堆積擺放在公共區域,經核查該店面沒有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面對執法人員的調查詢問,業主解釋稱,因店面下水管道改造,施工人員圖方便將建筑垃圾堆放在了公共區域,執法人員向其告知相關法律法規后,業主當即表態對造成的違規事實無異議,也愿意承擔相關責任。
隨后,大隊執法人員當場對該店業主下發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整改。業主和施工人員隨即聯系專業車輛將建筑垃圾運走,并保證做到日產日清。在執法人員的督促下,該處的環境衛生恢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