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拉薩市工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在納金路某物流公司內有假冒偽劣“心相印”牌衛生紙,請工商執法人員到現場進行檢查。接到舉報后,工商執法人員立即前往該物流公司進行核實。經過與該物流公司工作人員交流,執法人員了解到此批衛生紙系王某通過該物流公司發送,隨后,執法人員與當事人王某取得聯系,并在王某租用的倉庫發現不同包裝的“心相印”牌系列卷筒衛生紙450件。經過調查,當事人王某從河北保定購進該批“心相印”衛生紙,正準備通過物流公司往外運輸銷售。
拉薩市工商局執法人員介紹,此批衛生紙與福建恒安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心相印”牌系列卷筒紙外包裝相似,但質量上有很大差異。經福建恒安集團有限公司鑒定人員鑒定,王某所進購的450件“心相印”牌系列卷筒紙從產品外觀、生產工藝、產品質量、原材料等幾個方面均不符合該公司產品特征,非該公司生產,斷定為假冒偽劣產品。該執法人員告訴記者,王某以20元每件的價格購進該批筒卷紙,明顯低于市場價90元每件。
“由于群眾舉報及時,執法人員迅速趕往現場進行調查、取證,截至案發時,王某還尚未售出,避免了這批假冒偽劣衛生紙流入市場。”該執法人員說,工商部門對450件假冒“心相印”牌系列卷筒紙進行沒收,并按相關法律法規對王某進行了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