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了3000多袋廢舊電子電器產品,焚燒后提煉黃金等貴重金屬,昨日,從當陽環保部門獲悉,當地判決新環保法實施以來當陽第一起環境污染違法犯罪的涉刑案件,三名男子因焚燒廢電子電器產品,污染環境,被分別依法判處半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去年9月14日上午,當陽市環保局“12369”環保熱線接到群眾投訴,反映當地廟前鎮長春村三組有人焚燒廢物,導致附近村民呼吸不適。環境監察人員立即趕赴現場發現,從事廢品收購的男子徐某、蘇某、林某正在焚燒廢電子電器產品,從中提取貴重金屬。
經現場對散落狀態的廢物稱重,確定準備焚燒危險廢物為119.17噸,環保部門立即對殘存危險廢物實施查封扣押封存,三名男子被檢察機關公訴。今年1月,當陽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污染環境案,判決徐某、林某有期徒刑7個月,蘇某有期徒刑6個月,各處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