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學社云南省委在集體提案中建議,完善包括鉛酸電池在內的各類廢舊電池回收體系,加快推進危險廢物污染治理。
早期的太陽能路燈蓄電池大多為鉛酸蓄電池,是《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49類危險廢物之一。由于目前危險廢件回收管理制度的缺乏,監管不健全,危險廢件極易流入非法的小作坊。這些小作坊簡單拆解下鉛酸蓄電池鉛極板和塑料部件后,廢酸往往直接傾倒。
對此,九三學社云南省委建議,把危險廢件收集、運輸、處理等納入日常執法監管范圍,重點打擊各種非法轉移和違法拆解、加工危險廢件行為,督促相關單位和個人嚴格守法、規范管理。
確立云南省太陽能路燈產品準入行業標準,設立專門檢驗的機構,杜絕次品或淘汰產品流入市場。
全面普查全省太陽能路燈實施情況,著重對重點生態區位和人口密集區的太陽能路燈運行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危險廢件得到妥善處置。
目前,新型太陽能路燈產品已采用鋰電池,電池不再埋入地下,不僅避免了電池泄漏導致的深層土壤污染,又避免了地下深埋對電池外殼的侵蝕。應積極引導市場選用這類環保產品,降低生態風險。
同時,加強再生資源企業與環保部門之間的合作,支持專業回收企業和再生鉛企業共建回收網絡,促成循環產業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