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董事會決議主要內容有,近期,公司控股股東中電投蒙東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蒙東能源”)收到內蒙古錫林郭勒盟《關于配置特高壓外送新能源資源的函》,函件表示,內蒙古錫林郭勒盟發改委原則上同意其參與內蒙古錫林郭勒盟特高壓外送新能源建設,擬為其配置風電40萬千瓦,光伏發電5萬千瓦。依據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政府《風電光電資源配置暫行辦法》要求,需按照標準繳納無電地區牧戶的風光互補升級改造工程建設資金。
經溝通,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政府表示蒙東能源或其下屬子公司均可以作為內蒙古錫林郭勒盟特高壓外送新能源資源建設主體,并繳納前述建設資金。
鑒于上述情況,露天煤業或露天煤業下屬子公司擬投資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區域新能源項目的建設與開發,并按照標準向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政府繳納無電地區牧戶的風光互補升級改造工程建設資金10,600萬元人民幣。
該議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為了進一步拓展公司新能源業務,促進經濟與環境和諧發展,露天煤業擬在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投資設立新能源項目全資子公司,由該項目公司投資開發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區域的新能源項目。項目子公司擬定信息如下:
1、公司名稱:錫林郭勒盟露天煤業新能源有限公司(具體以工商核定為準)
2、持股比例和注冊資本:內蒙古霍林河露天煤業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注冊資本2000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出資方式為現金出資。
3、主要經營范圍:主要從事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風電供熱等清潔能源項目的開發、投資、建設、運營、管理、技術服務與培訓等(具體以工商核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