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處置側”著手,制定合理的處置工程建設任務,確保處置能力始終保持充足。在“產生側”做好工作,從源頭實現垃圾的減量化和資源化,減輕處置壓力。
日前有媒體報道,裝載有浙江海鹽等地垃圾的船只在長江口非法傾倒垃圾。近年來,有關生活垃圾被非法傾倒的報道屢見報端。這些環境違法事件不僅破壞了環境,甚至威脅到飲用水源,危害群眾健康。
垃圾之所以被非法傾倒,有其直接誘因。一是經濟利益驅使。非法傾倒可以節約處置費用,有利可圖,導致不法分子鋌而走險;二是部分地區無害化處置能力不足,垃圾正規處置無法落實;三是生活垃圾減量化指標設定不科學,部分地方政府考核目標中有生活垃圾減量化指標,但實際難以實現。為了完成目標,就要想方設法通過各種途徑“消滅”一部分垃圾。此外,政府部門對生活垃圾的監管不到位,處罰力度偏弱也進一步導致非法垃圾傾倒違法現象屢禁不止,甚至催生了相關的黑色產業鏈。因此,筆者建議,要減少生活垃圾非法傾倒的事件,必須從消除誘因和加強監管兩方面入手。
末端處置能力和源頭產生量要匹配。科學預測轄區內垃圾的產生量變化,從“處置側”著手,制定合理的處置工程建設任務,有序推進,確保處置能力始終保持充足。同時,在“產生側”做好工作,用日常宣傳、政策鼓勵、經濟補貼等方法持續推進垃圾的分類和綜合利用,從源頭實現垃圾的減量化和資源化,減輕處置壓力。
經濟手段要用好。有利可圖是產生垃圾非法傾倒行為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壓縮非法傾倒的獲利空間。在處置費用上,明確垃圾處置項目的公益性質,堅持保本或微利運行。必要時政府可給予財政補貼,確保正規處置的費用相對較低,能夠被接受。在收費方式上,采用不直接與垃圾量掛鉤的“預付費”制度,正規處置單位根據各環衛部門收集范圍內常住人口數量確定收費基數,向環衛部門預收費,增強環衛部門把垃圾直接運至正規處置單位的動力。
各級政府出臺的垃圾減量化目標要科學。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漸提高,自然產生的生活垃圾數量呈增長態勢。出臺減量化的初衷是好的,但如果沒有配套的設施,沒有配套的辦法,只提目標,往往事與愿違,最終導致相關部門和下級政府為完成減量化任務,默認甚至縱容垃圾非法處置。政府部門在提出減量化要求的時候,應當充分進行論證,并建立配套的實施細則,才可能最終實現減量的目標。
對生活垃圾的監管力度要加大。多年來,生活垃圾很少成為監管的重點,部分大城市對生活垃圾處置采取市場化運作方式。市場改變、市場失靈的情況下,極易發生傾倒事件。因此,建議把對生活垃圾的監管納入環衛、環保等部門的重點工作,同時強化公眾監督,媒體曝光,加大處罰力度,通過這些手段來提高違法者的成本。只有當違法者發現風險大于收益,甚至無利可圖時,非法傾倒行為才能真正得到遏制。
非法傾倒生活垃圾危害大、隱蔽性強。各級部門要高度重視非法傾倒問題,多措并舉,徹底解除這一影響環境質量的隱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