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召開的全市污染防治攻堅推進會透露,3月25日至5月25日,我市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散亂污”企業整治取締工作。
“散亂污”企業是指:不符合產業政策,不符合當地布局規劃,未辦理相關審批手續,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或不具備治理價值的企業,重點是有色熔煉加工、橡膠生產、制革、化工、陶瓷燒制、鑄造、絲網加工、軋鋼、耐火材料、碳素生產、石灰窯、磚瓦窯、廢塑料加工、小汽修、露天噴漆,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膠粘劑、有機溶劑等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業,使用燃煤小鍋爐的小洗浴、小服裝加工企業。
會議透露,全市各級各部門將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無縫對接、全面覆蓋”的原則,徹底摸清行政區域內違法違規“散亂污”企業,逐一登記備案,實行清單制、臺賬式管理,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將分類施策,標本兼治,實行“先停后治”,采取“關停取締、整合搬遷、升級改造”三種方式,做到“取締要堅決、搬遷有去處、改造有標準”。將疏堵結合,多策并舉,積極探索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破解企業資金瓶頸,并為愿意“搬”“轉”企業提供政策支持和技術指導。
根據此次整治取締工作相關方案,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污染企業;土地、環保、工商、質監、安全等手續不全,不能完善手續,且不愿意整合搬遷的污染企業;違法違規生產經營,污染排放嚴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違法違規經營,銷售劣質油品的“黑加油站”,一經查實,嚴格依法予以取締拆除。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但不符合本地區產業布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且有整合搬遷意愿的“散亂污”企業,各縣(市)區政府通過對生產經營情況、環境影響及未來發展情況等指標進行綜合評估和審核,對符合入園條件的企業,鼓勵其搬遷進入工業園區進行生產經營。雖有行政許可手續,但超范圍違規生產經營的企業;手續不全,經過整改可以達到相關標準,并且能夠完善手續的企業,可實施升級改造。被列入升級改造類的企業,要樹立行業標桿,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5月13日至5月25日,我市將對照各縣(市)區整治取締清單進行檢查驗收,同時加強巡查督查,確保不新增一處“散亂污”企業,不發生一起“死灰復燃”事件。